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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法 | 彩票店老板失误打错彩票号码,彩民损失由谁承担?_王先生

    2024.04.07 | admin | 21次围观
    普法 | 彩票店老板失误打错彩票号码,彩民损失由谁承担?_王先生

      原标题:普法 | 彩票店老板失误打错彩票号码,彩民损失由谁承担?

      彩票开奖的时候,发现自己买的号中奖了!赶紧打开彩票店老板发过来的彩票照片,却发现打出来的彩票上,号码打错了……打错了………打……错了……

      惊不惊喜?

      意不意外?

      五一假期,49岁的王先生来电诉说了自己“大喜大悲”的经历:

      5月1日,自己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跟福利彩票店老板买了福利彩票3D,要求买30倍的“558”,但是彩票老板由于失误错把号码“558”打印成“588”。按照自己买的号码本应该可以中3.6万元,但兑奖时发现老板打错了号码,导致自己没有中奖。现在,彩票店老板只愿意赔偿6000元,自己实在无法接受。

      笔者了解到,福利彩票3D是一种当天公布中奖信息的彩票,当天晚上8点钟之前可以购买,8点钟之后销售渠道关闭不可以再购买,当天晚上9点15分公布中奖号码。

      “30倍应该是60元,刚好前一天买彩票的钱我没有给他,就一次性转了120元给他,他也收钱了。”王先生说,当时店主郑先生告诉自己,他人在外面,会让守在店里的老婆把票打出后发给自己。

      “平时都是马上发给我,所以这次我也没在意,刚好家里有点儿事,我就一直跟儿子打电话。”王先生说到,直到当天晚上11点钟,自己查看了中奖号码后,才打开微信,看到彩票店老板娘发过来的彩票图片,“不光把号码打错了,原本应该(晚上)8点钟之前发给我核实的,这次老板娘拖到(晚上)8:27分才发给我,就算当时发现了也已经改不了了。”

      错失的大奖,到底应该是彩民该自认倒霉,还是该由彩票店主承担?

      律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本案中,彩民王先生向彩票店老板指定购买对应号码的彩票,并实际支付了所购彩票全部价款,彩票店老板收款后负有打印对应号码彩票的义务,从这个过程中看,彩民王先生与彩票店老板形成了委托合同法律关系。彩票店老板作为受托人,领取购买彩票费用,打印出对应彩票,使得委托合同这种诺成、非要式、双务合同成立并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一条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

      本案中,彩票店老板存在重大的工作失误:一是没有根据彩民王先生指示购买对应号码的彩票。二是没有及时尽到相应的报告义务,导致委托人王先生不能及时知悉并纠错。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之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综上,本案中,彩民王先生错失的大奖应当由彩票老板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提醒:

      首先,将彩票作为一种娱乐方式未尝不可,但是不要将它作为一种发财的途径,倾注太多的希望,这样未免生出赌博的嫌隙,许多因为买彩票而倾尽家财的例子比比皆是,我们要吸取这样的教训。

      其次,从法律角度讲,彩票是一种射幸合同,即合同双方的给付并不一定是等价物,是否给付基于偶然事件的结果,当事各方可能获得巨额利益也可能一无所获。它有很多的不确定性,与正常的合同一方给付一方接收是不同的,付出与回报没有比例可言。请正确对待彩票问题。

      最后,广大彩民购买彩票应当及时保存相应证据,例如彩票票根、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以防将来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

      本文作者为宸硕律师事务所—姚宇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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