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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没有按期完成工作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追究相应责任

    2024.03.01 | admin | 20次围观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武义县熟溪自然生态保护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深入实施“生态立县、文旅富县”发展战略,切实加强“母亲河”熟溪的自然生态保护,推进“美丽河湖”建设,根据武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熟溪自然生态保护的决定》(武人大常〔2019〕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践行“两山”理论与“八八战略”,把实现河湖安全流畅、生态健康、水清景美、人文彰显、管护高效、人水和谐作为主要目标,加强熟溪河生态环境管护,彰显熟溪沿岸人文特色,提高周边居民休闲品质,弘扬生态文明,营造更好更优的生态、宜居和绿色滨水发展空间,助推“乡村振兴”和“两美武义”建设。

      二、工作目标

      以熟溪河流、滩涂湿地自然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为宗旨,通过对熟溪流域实行综合管理及环境保护,达到沿岸生态系统平衡,生物多样性、原生态河岸景观、绿道绿植等得到重点保护,河道行洪安全、运行维护等方面得到充分保障,切实将熟溪打造成集自然生态、旅游观光、人文休闲于一体的美丽河湖,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三、工作内容及职责分工

      熟溪自然生态保护范围为熟溪干流(县城三江口至汤处村李兰桥堰坝);双坑溪南湖至溪里水库;古竹溪、乌溪等熟溪支流汇入口。其中熟溪南湖堰坝至马昂村为重点保护地段。在保护范围内,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进行分工(责任单位首位为牵头单位)。

      在保护范围内:

      1.严禁直排污水,严禁往熟溪倾倒垃圾、石渣、泥浆等废弃物。(责任单位:建设局、水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2.熟溪干流流域内一律不得设置制砂企业,其它支流河道10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制砂企业;严禁在保护区域内擅自采砂。(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水务局)

      3.严禁电鱼、毒鱼、网鱼、鱼篓捕鱼等违法违规捕捞行为及各类捕鸟行为。(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水务局)

      4.严禁擅自在保护区域内砍伐林木、垦荒、种植农作物、规模化放牧养畜、破方采石,破坏水域、滩涂、湿地、山体等自然景观。(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

      5.严禁毁坏堤防、护岸、绿道等水利、交通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水系流向,不得违章搭建、围堰养殖。(责任单位:水务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6.严禁擅自在熟溪水域、堤岸、湿地、滩涂进行旅游开发。(责任单位: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务局)

      7.未经相关部门论证、审批,不得擅自在熟溪保护区域内实施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

      8.严禁其它各类破坏熟溪自然生态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综合执法局、相关乡镇街道)

      9.加强宣传引导,营造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宣传部、团县委、县融媒体中心)

      10.完善考核机制,提高工作执行力。(责任单位:县治水〔河长〕办)

      各有关乡镇(街道)、度假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各项保护工作。

      四、工作要求

      熟溪自然生态保护是一项综合性工作,需要各相关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的密切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要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切实把各项保护、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形成熟溪河道、湿地滩涂管理保护的合力。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熟溪是我县的母亲河,承载着千百年武义的历史,熟溪自然生态保护是我县打造“温泉名城、养生胜地”的重要载体。有关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到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积极行动,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领导,合力推进。为有效推进熟溪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层层落实,努力推进熟溪自然生态保护工作有序开展。

      (三)广辟渠道,加大投入。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机制,加大对保护工作的投入。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发挥优势,引导、支持市场参与物业化管理及常态化保洁等工作。

      (四)广泛宣传,全民参与。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和农民信箱平台,深入开展熟溪自然生态保护宣传活动,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大力弘扬生态文明,充分调动全县人民自觉参与保护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严格考核,强化督查。将熟溪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纳入对乡镇和部门的河长制专项考核,加强考核奖惩,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没有按期完成工作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追究相应责任。

      (六)强化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强河道巡查、强化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相关部门及相关乡镇(街道)要认真开展相关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熟溪自然生态的违法违规行为。

    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没有按期完成工作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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