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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土地征收,户口迁出去的村民能不能享有补偿款

    2023.12.26 | admin | 209次围观

    一般来说,如果户口农村的话,那么一般就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在遇上征地时也应当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但是对于户口迁出去的村民,也不代表着他们彻底失去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

    因入伍或是因上大学将户口迁出但仍享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情况也是有的。

    个别地方也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比如《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处理农村土地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中指出,义务兵、大中专在校生、在服役、上学期间,其户籍已迁出,根据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仍具有其户籍迁出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问题的会议纪要》第十一条规定:“外出就学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毕业后在城市形成较为固定的生产生活基本条件,不依赖于农村集体土地之前,不应认定其丧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因此,从上述内容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农村大学生将户口迁至学校,或是当兵时将户口将迁出,并不意味着从此就失去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即使是毕业、退伍如果在他乡没有稳定的工作,那么仍然是具有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

    所以,如果相关部门以户口迁出为由,否认你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予补偿安置的话,那么当事人可以及时地咨询律师,通过法律途径主张相应的补偿安置,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过此时,有的村民可能还会害怕,即使自己使用救济途径了,法院也不一定会受理。

    其实不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并且在相关裁判案例中也有明确指出,村民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自愿将户口农转非并选择加入到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下的由失地农民农转非组建而成的小组后,并不必然享有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即不必然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因为农村居民取得非农业户口往往仍需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土地保障其基本生活。因此,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村民农转非后已经纳入国家公务员行列或者加入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障体系,从而已脱离了原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土地的基本生活保障需求,则应当认定该村民仍然具有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土地被征用后,未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或国家公务员行列的农转非村民主张获得土地补偿费的,依法应予支持。——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2008)集民初字1765号

    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大学生或是退伍兵人,如果遇上征地拆迁,应当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权利,参与征地补偿费的分配。若村委擅自扣留补偿款,对其不予补偿,那么当事人可以依法采取法律措施保障自己的权益。

    那什么情况可以按照人头进行补偿?

    实际上按照人头进行补偿是有规定的,通常情况下适用于这家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当地人的人均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因此,无论以什么标准进行补偿都有一个基本原则,那就是拆迁户的生活水平不得低于原来的标准。只要符合这条实际上也没有问题的。

    如何维权?

    1、保存好拆迁文件和规定,保存好房屋的相关权证

    一般情况下,房屋拆迁前,通常都要由拆迁公司和相关部门制定的文件,这些文件包括拆迁公告、补偿标准文件公告、补偿文件公告等,同时,建设单位方还必须出示建设项目的相关批准文件,包括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2、房屋价格偏低可以申请重新评估

    对于自己的房屋价值明显低于时间价格的,注意看好评估报告中的关键数据,比如房屋面积,装修情况,层高等,如果和实际不符时,可以申请重新评估,或者委托大家都可以接受的第三方进行客观的评估。

    3、要求拆迁人出具相关证件,并对拆迁谈话进行录音

    当拆迁公告发布后,一般情况下,拆迁公司相关工作人员都会到每一家去做工作。此时,我们可以要求来做工作的拆迁人员出示相关的证件,证明该工作人员有合法的身份。并且,在和拆迁人谈话的时候要进行录音,这样,在后续的补偿谈判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4、行政裁决阶段,一定要到现场,并发表自己的意见

    当被拆迁户不同意补偿方案时,那就要进入行政裁决程序,此时,一定要采取积极配合的态度,到现场和拆迁公司进行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面对面的申诉和沟通,发表自己对于补偿的不同看法,提出自己的意见,这样对自己补偿比较有利。

    5、强拆前对自己的房屋内外情况都进行录像及拍照保存

    根据《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6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因此,当拆迁补偿达不成一致意见时,拆迁公司会依照此条款申请复议,当相关部门做成判决后,进行公告,被拆迁户可以进行行政复议,如果行政复议还是认定要强拆的,那就执行强拆。

    实际上,房屋拆迁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当然,也是和拆迁公司沟通和谈判的过程,因此,在拆迁中,一定要保证沟通顺畅,也要保证信息对称,对拆迁的相关文件尽可能都拿到,按补偿就可以做到有理有据,依法办事。这样,就不会在补偿中吃亏了。

    当“一户两宅”遇到征地拆迁可以获得补偿吗?

    在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的规定中,“一户”是根据农村村民户籍管理的户口来作为判断依据的,“户”是指具有本村常住户口且享受集体资产分配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比如,你的父亲、母亲与你同在一个户口本上,那么,你们三个就属于一户,以这个为标准你们家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

    符合农村农民新申请宅基地的情况分以下三个情况:1.户口在本村;能够享受集体利益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农村村民没有宅基地的;3.农村村民成年子女因需要分户,但是已有宅基地面积低于分户标准267平方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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